为建立政府救助、社会捐助、保险赔付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的救助机制,多渠道筹集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来源,六安市金寨县开始试点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对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常年有人生活居住的房屋,包括卧室、正厅、饭厅、厨房进行保险,被保险农户整栋房屋全倒户最高可获赔8万元。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全面推广,允许部分县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先行试点。从目前公布的信息来看,六安市金寨县已着手试点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据金寨县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方案,此次投保范围及保险标的为金寨县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所有位于农村、且一直有人生活居住的房屋,包括卧室、正厅、饭厅、厨房等。被保险人有多处房屋的,仅承保其常年有人居住的房屋。简易搭盖和正在建造的房屋、室内财产、装潢、单独修建的厕所、禽畜间、柴草间、牛栏、猪舍、粮仓、单独店面、作坊等不纳入保险标的范围。
金寨县民生办工作人员表示,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灾、雪灾、爆炸、雷电、台风、龙卷风、暴雨、暴风、洪水、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地质塌陷以及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原因造成农村住房全倒损失或半倒损失,保险人按照实施方案的约定负责赔偿。每户房屋最高保险金额为80000元,保费为每户20元,保费由金寨县财政全额补贴。
此次保险期限为一年,从2013年4月1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金寨县约有14.5万户农户从中受益。(李东林)